广州办理药品经营许可的详细流程

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《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》,组织验收

  • 产品单价: 面议
  • 品牌:

  • 产地:

    广东 广州市

  • 产品类别:认证服务
  • 有效期:

    长期有效

  • 发布时间:

    2020-10-28 17:12

该企业其他产品更多»
广州办理药品经营许可的详细流程
¥面议 94人浏览

广州办理药品经营许可的详细流

推荐  
广州如何审查药品经营许可申请
¥面议 98人浏览

广州如何审查药品经营许可申请

推荐  
广州申请药品经营许可需要满足的条件
¥面议 92人浏览

广州申请药品经营许可需要满足

推荐  
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
¥面议 71人浏览

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企业

推荐  
广州想要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企业需要准备那些资料
¥面议 73人浏览

广州想要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

推荐  
  • 产品详情

产品参数

品牌:

未填

所在地:

广东 广州市

起订:

未填

供货总量:

未填

有效期至:

长期有效

详情介绍

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《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》,组织验收,作出是否发给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的决定。符合条件的,自作出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办人颁发、送达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;不符合条件的,应当书面通知申办人,说明理由,并告知申办人若不服本决定,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办理程序:
 1、受理(工作时限:1个工作日)
(1)是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,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。
(2)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,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,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。
(3)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,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。
(4)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当场或在5 日内开具加盖市局专用印章的《补正材料通知书》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。
(5)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,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,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,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;出具加盖市局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《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》,送达申请人。做好受理登记,将申请材料送药品市场监督科执法人员。
(6)不符合受理条件的,制作加盖市局专用印章的《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》送达申请人。
如有其他企业服务问题
也可以咨询
本公司正规提供:
注册公司  代理记账  公司注销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挂靠地址解异常(可解地址+税控盘!)。
劳务派遣+人力资源许可+垫资
文网文+ICP+EDI+SP+码号
网站商城APP
建筑资质
穗易办企业服务(广州)有限公司
专业 高效 专人对接,欢迎前来咨询  穗易办  彭生
新手指南
采购商服务
供应商服务
交易安全
关注我们
手机网站:
新浪微博:
微信关注:

周一至周五 9:00-18:00
(其他时间联系在线客服)

24小时在线客服